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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贸区:创新与改革

2016-04-05 15:30:52  来源: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投诉服务中心
 

    广东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共116.2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60平方公里(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7.06平方公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含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3.71平方公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28平方公里。根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广东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功能定位,广州南沙新区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端制造等产业,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珠海横琴新区片区重点发展旅游休闲健康、商务金融服务、文化科教和高新技术等产业,建设文化教育开放先导区和国际商务服务休闲旅游基地,打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新载体。

    成立以来,广东自贸试验区积极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推广的29项改革事项和省级政府负责推广的6项改革事项都已落地实施并不断深化,60项省一级管理权限下放至三个自贸试验区片区。另外,广东自贸试验区在探索高标准规则体系、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粤港澳合作以及聚集高端产业等方面,率先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形成了一批制度创新经验。2015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文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27项,在商务部向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第二次部际联席会议提交的21项拟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中,有一半源自广东自贸试验区。

 

    一、投资便利化

    目前广东自贸试验区已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投资管理体制,确立了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同步开展了内资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试点;九成以上的外资项目实现了备案管理,并实行备案文件自动获取制;率先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向企业核发电子营业执照,绝大部分企业注册登记1天内可办结。2015年12月之后,建立“一口受理,同步审批”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实施企业登记注册“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实行“多证合一”、制订行政违法行为提示清单、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互联网+”税收服务、国地税联合办税、税务网上区域通办、税银合作“税融通”、网上申领普通发票速递免费配送等9项投资便利化措施将在全省推广。 

    (一)内资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

     2015年2月,广东省发布了《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的意见(试行)》以及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三份清单。这是国内首份省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广东省成为国家发改委批复的首个也是目前唯一实行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试点的省份。负面清单针对全省的内资企业,当然也包括广东自贸试验区。

    这份负面清单包括禁止准入类和核准准入类两大类,禁止准入类包括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与文化遗传保护区等上千个项目,核准准入类共86大类,囊括农业、水库、水电站、城市道路等多个行业。其余项目只实行备案,包括承诺准入和告知性备案两种。企业只需要在网上提交备案资料,5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答复。备案并不涉及前置审批,只审查企业投资范围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负面清单并非“一锤子买卖”,将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修订。

    (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是由工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工商总局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点,按照统一标准颁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5年4月和5月,工商总局分别发布了支持福建和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到支持福建和广东自贸试验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建立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在该意见的指导下,福建和广东自贸试验区都开展了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工作。

    2015年9月,工商总局进一步发文,要求在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和贵州省9个省市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并发布了《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技术方案(修订版)》。12月,广东省工商局直属局发出了首批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营业执照。

 

    二、贸易便利化

    2015年5月,海关总署出台了支持粤、津、闽三个自贸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措施,均包括五部分25条措施。三个自贸试验区的支持措施只有第四部分6条措施因为自贸试验区侧重点有所不同而不同,其余四部分19条措施完全相同。海关总署要求粤、津、闽自贸试验区要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如实施工单式核销、简化通关随附单证、集中汇总纳税、仓储企业联网监管等,并为粤、津、闽自贸试验区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如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落实“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创新监管查验机制、试行企业“主动披露”制度等。

    在海关总署出台措施的指导下,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积极推广复制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经验,并试行了一些创新性措施,其中有些措施为全国首创。下表对广东自贸试验区试行的一些典型贸易便利化措施进行了总结。2015年7月,深圳海关出台了《深圳海关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包括五个部分30条支持措施,对海关总署措施进行了细化和落实。另外,广东自贸试验区积极推进“三互”大通关,广州海关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拱北海关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别签订了“三互”大通关合作备忘录,致力于推动关检合作,共同提升通关贸易便利化水平和口岸安全联合防控能力。

 

广东自贸试验区一些典型贸易便利化措施         

措施名称

具体内容

政府购买查验服务

以政府采购形式支付查验服务费用2015年7月8日起在南沙新区片区和广州空港经济区正式率先试点实施。进出口货物查验过程中,监管场所经营单位需要对涉及查验的货柜开展从堆场移至查验场地、拖运集装箱至地磅位置实施过磅作业、对集装箱进行掏箱(装卸)等作业。以往这笔费用是由进出口企业支付,政府购买查验服务实施后,对查验没有问题的,企业不再需要向码头经营单位支付查验服务费用,而是由政府支付相关费用。

“一机一台”查验模式

    2015年7月16日起,在横琴新区片区,拱北海关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式实行“一机一台”查验模式,即关检双方共用一个X光机和查验台对旅客的随身行李进行查验。这是推行“三互”大通关的一项重要举措。据测算,在该模式下旅客通关效率可提高30%,人力投入可节省50%。

通关无纸化

    广州海关将通关作业无纸化与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度创新举措相融合,企业货物通关实现“申报—查验—放行”全程无纸化。2015年上半年,广州海关隶属南沙海关无纸化申报报关单占比已达99.78%,通关无纸化参与企业达8661家。 广州海关将进一步推动报关单修改撤销无纸化试点和随附单证电子传输,对企业申请修改、撤销的报关单和申报需要递交的有关随附单证,通过电子转换方式进行传输,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

“互联网+易通关”改革

    2015年10月25日起,广州海关联合南沙区政府在南沙新区片区率先启动“互联网+易通关”改革。此项改革运用“互联网+”理念,将海关监管与互联网平台深度融合,精简优化海关作业流程,推动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即可完成进出口货物海关通关手续。企业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便捷自助办理报关、查验、缴税等通关业务,优化提前归类审价手续,多数情况下不再需要前往海关即可办结通关手续。

企业“主动披露”制度

    2015年11月,深圳海关在前海蛇口片区率先开展企业“主动披露”制度改革,对主动报告违规问题或差错的企业,海关将有针对性地实施帮助和辅导,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减轻或免除处罚等优惠政策措施。对于“主动披露”的进出口企业,如存在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事的,海关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如存在涉及企业信用等级认定的,海关可将其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涉及少缴、漏缴税款的,海关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文件及信息汇总

 

    广东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广东检验检疫局先后两次出台共36条检验检疫创新举措。2015年4月,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台了《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工作措施》,提出25条具体措施,其中既复制推广了上海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改革创新成果,又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为广东自贸试验区量身定做了一系列务实、便利、高效的检验检疫监管和服务措施。具体内容包括:在“促改革”方面,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创新制度,实施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创新分线管理模式,创新监管技术和方法,简化检验检疫流程,推进检验检疫作业无纸化,推进第三方结果采信,改革原产地签证管理等;在“促发展”方面,简化中转货物检验检疫手续,增强国际航运服务功能,支持建立商品展示、销售、采购中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出口、入境维修、邮轮游艇、国际会展等新兴产业发展,共同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物流枢纽;在“促融合”方面,在货物通关、检验检疫、质量标准等建立合作机制,推动强制性产品检验检测认证结果互认,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国际合作与结果互认,推进检验检疫证书联网核查,同时积极推进广东地区检验检疫一体化,加快实现全国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在“优环境”方面,取消外商投资认证机构子公司扩大认证业务范围的审批,全力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为自贸试验区发展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5年11月,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广东省自贸办联合对外发布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发展的11项检验检疫创新制度。这11项检验检疫制度具体包括打造“智检口岸”平台、建立跨境电商商品溯源平台、全面对接内陆“无水港”、构建市场采购出口“南沙”模式、创新进口食品快速放行模式、实施“进口食品检验前置”新模式、创新完善国际中转食品监管措施、创新“CEPA食品”检验监管模式、下放管理权限、推进检验检疫审批无纸化、创新平行进口汽车检验监管制度。目前“智检口岸”平台已在市场采购和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中成功应用,风险低、企业信誉高的商品免予现场查验,绝大多数货柜可在1分钟内办结所有手续,查验率降低90%,检验检疫验放周期由原来的平均2~3天缩短为16分钟。

 

    三、金融创新

    南沙、前海和横琴在纳入自贸试验区规划之前就是国家级的新区,在各自的发展规划中都把金融创新作为重点,以深圳前海为例,在2010年就被赋予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的任务。《广东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对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规定了四点任务,包括: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推动适应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金融创新、推动投融资便利化,以及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2015年12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天津、福建、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30条指导意见,均俗称“金改30条”。三份意见均提出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广东自贸试验区“金改30条”在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促进金融与科技和产业融合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改革任务和措施。在“金改30条”包含的六个方面中,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被放在首要位置,涵盖了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融资、支持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深化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推动跨境交易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等。围绕“重中之重”的粤港澳金融合作,“金改30条”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粤港澳在自贸试验区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资基金、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率先扩大支付服务和征信服务对港澳地区开放等。

    12月底,广东自贸试验区“金改30条”的首个实施细则——《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发布。其中,包含五大政策红利:一是外债资金可意愿结汇;二是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手续进一步简化,即区内货物贸易分类登记为A类的企业,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三是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门槛降低,业务门槛由1亿美元降低至5000万美元;四是融资租赁企业可收取外币租金,区内融资租赁类公司如果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自身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外债,就可以在境内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五是拓宽银行外汇交易业务服务范围,即区内银行可以为境外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2014年12月,中央政府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广东和香港、澳门在2015年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2015年11月进一步签署了内地全境和香港、澳门2016年6月1日后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在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过程中,广东自贸试验区无疑是前沿阵地,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先行先试对内地与香港、澳门全面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具有重要的先行先试意义。广东自贸试验区促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举措主要表现为扩大对港澳服务业开放和促进服务要素便捷流动两方面。

    2016年年初提交审议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试行草案)》提出,广东自贸试验区将在金融服务、交通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文化服务和社会服务等领域,取消或者放宽对港澳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措施。以横琴片区为例,整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与CEPA投资便利措施,出台了对港澳投资特别管理“短清单”(负面清单模式)。对比统一版本的负面清单,这份“短清单”内容压缩了28%。

    2015年,广东自贸试验区促进服务要素便捷流动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第一,推进粤港澳服务行业管理标准和规则相衔接。港澳标准大多是国际标准,所以对接港澳标准是对接国际标准的重要方面。广东自贸试验区试图通过联合港澳力量,尽快向国际高标准靠拢。以商事仲裁为例,在前海蛇口片区,全国唯一的海事物流仲裁中心宣告成立;横琴片区成立了珠港澳商事合作调节中心;南沙片区组建了广州国际海运仲裁院。这些仲裁机构或联合港澳机构,或邀请港澳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委员,在对接港澳标准和国际规则上殊途同归。第二,为高层次人才入出境、在华停居留提供便利。横琴片区出台了《横琴新区精英人才安居管理办法》,推进产业人才入户便利化,创建重大项目人才入户配额制,以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工作基地为重点,创建了高端人才集聚新平台。第三,推进职业资格互认。2014年1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与广东省人社厅、深圳市人社局签订了《共建人才工作改革创新窗口单位备忘录》,共同推动深港跨境职业资格互认。目前,香港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社会工作者、信息科技人才等10多类人才可在前海从业执业。第四,创新粤港澳口岸通关模式。如横琴片区拱北口岸实行了“一机一台”查验模式,大大提高了旅客通关效率。第五,建设互联互通的信息环境。如“横琴卡”“前海卡”的推出大幅降低了横琴与澳门、前海与香港的成本。

    未来,粤港澳的服务贸易自由化还将进一步深化。如研究港澳建设工程类专业人士、会计师、审计师、医生等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执业问题,推进有关专业人士资格互认。又如创新粤港澳口岸通关模式,加快推进粤港、粤澳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对内地居民往来澳门、澳门居民往来内地推行“一地两检”“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等查验方式并逐步扩大适用范围,探索对内地、澳门居民实行“入境查验、出境监控”的单向检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