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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提供的回复意见仅供参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咨询内容:
朝鲜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 我公司想开发朝鲜市场,先开设药房或医药贸易公司,市场成熟后也可建药厂。现急需了解一下相关的政策和信息。 谢谢!!
处理反馈信息
回复:
您好! 经向朝鲜驻华大使馆咨询,朝鲜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外商投资法、合作经营企业法、合资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银行法、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商税务法、土地租赁法、外汇管理法等50多项法规,鼓励外国投资者(外国法人、个别人士、海外朝侨)在工业、农业、建设、运输、邮电、科技、旅游、流通、金融等各领域进行投资。国家尤其鼓励外国投资者向现代科技、在国际市场具有竟争力的产品生产部门、科研及技术开发部门、基础设施部门(公路、通讯、港湾、旅游等)投资,并给予优惠待遇。投资者向所鼓励部门和项目投资建立企业,自开始获利的年度起,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后的两年减半(50%)征收企业所得税。向基础设施部门投资,总投资额45亿圆以上的,自开始获利的年度起,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向所鼓励部门或项目投资的,国家还给予优惠待遇,提供有利的土地租赁条件,优先提供银行贷款等。但是对于只投资药店(零售业)和医药贸易公司则不在鼓励之列,较难获得政府批准。如果投资生产并销售则不同。具体问题您可以直接向朝鲜驻华大使馆咨询。 朝鲜驻华大使馆地址:北京日坛北路11号;电话:(010)65325518/65325479 朴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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