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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提供的回复意见仅供参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咨询内容:
请告欧盟对饲料进口有何规定 我公司主营饲料生产和销售将近10多年,但一直以来都是国内市场为主。下一步我们很想开拓欧盟国家市场,请告知对于中国饲料出口到欧盟国家有什么限制规定,是否需要专门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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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您好: 欧盟国家对从国外进口饲料都要遵循在2006年新起草新食品及饲料卫生法中所规定的条文。欧盟委员会修改新食品及饲料卫生法旨在简化、升级和巩固欧盟规章以增强食品安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食品卫生一揽子解决方案(包括3项条例和2项指令)和饲料卫生条例是欧盟“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战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规定了一项统一的、明确的并适用于食物链每个环节中的所有食品及饲料的欧盟食品卫生政策,试图以此手段来确保食品安全和控制食品及饲料的潜在危险。 新饲料卫生法适用于动物饲料生产的所有阶段,包括较高的安全标准和食物链的溯源性。新法规规定经营者有责任确保投入欧盟市场的产品的安全性。在饲料生产阶段,他们必须遵守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原则,并且记录产品和市场相关情况以确保溯源性。饲料卫生法规定饲料生产者必须经过强制培训,并且所有经营者必须经国家管理机构注册。法规还对储藏、运输和饲料处理严格的规定,并且强调进口饲料必须符合欧盟产品标准或与之等效的标准。 根据规定,第三国家想要向欧盟出口饲料,出口一方必须出具其产品符合欧盟相关法规规定标准的商品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不限,但必须提供关于公共卫生控制体系的组织和管理,还有国家控制成效方面的详细信息。此外,货物抵达港口后要通过委员会食品和兽医局的现场检查证实。进一步的详细信息请你公司联系: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地址:北京东城区西堂子胡同21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86-10-65132567 会员管理:65235595 传真:86-10-65227911,86-10-65139064 Email:w@cccfna.org.cn 以上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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