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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终止进口化肥保障措施

2022-09-19 14:51:42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916日,越南工贸部发布公告,对进口化肥(越南语:phẩm phân bón DAP, MAP)作出第二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终止对进口化肥的保障措施。

2017512日,越南对进口化肥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1836日,越南对进口化肥作出保障措施终裁,正式实施保障措施。20203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715/QD-BCT号决议,第一次延长进口化肥的保障措施,具体如下:202037日~202136日保障措施税为1,050,662越南盾/吨,202137日~202236日为1,029,219越南盾/吨,202237日~202296日为1,007,778越南盾/吨,202297日起为02022128日,越南对进口化肥启动第二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3105.10.203105.10.903105.20.003105.30.003105.40.003105.51.003105.59.003105.90.00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www.pvtm.gov.vn/default.aspx?page=news&do=detail&id=738ce651-421e-4ecf-b622-c27ea3a9bc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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