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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蒙古海关AEO互认安排正式实施

2025-06-16 09:13:30  来源:海关总署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蒙古国海关总局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蒙古海关AEO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正式实施,我国与蒙古国有贸易往来的企业对此充满期待。据统计,广州海关关区有近80家AEO企业与蒙古国开展贸易往来,今年前5个月,这些企业与蒙古国进出口贸易额超470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8%。

  此次中国-蒙古海关AEO互认安排实施后,中国共与49个国家(地区)实施AEO互认。在AEO互认安排下,中国与蒙古国双方AEO企业货物在对方国家海关进口通关时可享受较低的单证审核率、较低的进口查验率、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优先通关等便利措施,将压缩货物通关时间,有效降低企业国际贸易成本。

  “中国-蒙古海关AEO互认安排实施后,预计我们的出口货物交付周期可由3天缩短至2天,贸易成本约可降低10%,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海外市场。”广州市大运摩托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徐艳表示。

  为助力更多外贸企业享受AEO互认带来的政策红利,广州海关紧扣地方重大项目和关键产业链供应链、新业态等领域,建立AEO企业重点培育库,利用VR、智能联动激光投影等技术对AEO标准进行具象化展示和精细化解读,实现信用培育“靶向+智慧”双轨并行,推动信用培育对企业提质升级的“单点突破”到“链式发展”。

  “中国-蒙古海关AEO互认安排正式实施后,中国企业出口的货车、机电产品等商品在蒙古国通关将更加顺畅,蒙古国的羊毛等农副产品也可以更快速地进入中国市场,丰富两国消费者的选择。”广州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副处长王生龙表示,海关将充分依托AEO培育实训基地和“政策直通车”宣讲机制,“线上+线下”多形式开展辅导培育,帮助更多企业获得AEO资质,“信用赋能”推动企业在国际贸易中获得更多便利,让贸易通道更加畅通。(关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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