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是商务部免费为地方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基本职能是针对我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开展境外商务活动过程中遭遇的经贸摩擦、不公平待遇和商业欺诈等,免费提供公共信息、咨询指导并受理投诉,维护我境外商务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
为适应文书流转电子化趋势,提高文书跨境流转效率,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外交部作为我国签发《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的主管机关,将开始为我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电子附加证明书。作为试点,将自2025年6月18日起,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签发电子附加证明书。
自试点之日起,申请人在中国贸促会申办原产地证书,可同步申办电子附加证明书,实现“一站式、零跑腿”办理。我国签发的电子附加证明书与实体附加证明书具有同等效力。电子附加证明书可通过外交部“领事认证/附加证明书在线核查系统”(https://consular.mfa.gov.cn/VERIFY)在线核验。
外交部将逐步推动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签发电子附加证明书,为我国公民和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涉外文书流转服务。
附件:电子附加证明书样本
外交部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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