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投诉

关于我们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是商务部免费为地方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基本职能是针对我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开展境外商务活动过程中遭遇的经贸摩擦、不公平待遇和商业欺诈等,免费提供公共信息、咨询指导并受理投诉,维护我境外商务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

电话:010-12335
邮箱:12335@mofcom.gov.cn
网址:12335.mofcom.gov.cn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7号(关于启用进出境邮件“一站式”办理平台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5-07-01 14:03:01  来源:海关总署
 

   为进一步优化海关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海关总署在前期开展试点工作基础上,决定在全国开展进出境邮递物品业务的海关推广应用进出境邮件“一站式”办理平台(以下简称办理平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寄件人(以下简称收寄件人)可以通过办理平台查询进出境邮递物品通关状态,使用办理平台提供的政策指南和辅助工具。收件人可以通过办理平台办理进境邮递物品补充申报、税款支付、税款复核、退税、退运等业务。

  二、办理平台同步开放6个客户端,均设有进出境邮件“一站式”办理专区,收寄件人可在任一客户端以个人身份实名注册登录。具体渠道如下:

  移动端:“掌上单一窗口”APP、“掌上海关”APP、“掌上单一窗口”微信小程序、“掌上海关”微信小程序。

  网页端: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互联网+海关”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online.customs.gov.cn/)。

  三、海关将通过12360短信告知收件人进境邮递物品待办理情况。收寄件人在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短信预留咨询电话或12360海关服务热线咨询。

  本公告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6月23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启用进出境邮件“一站式”办理平台有关事宜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启用进出境邮件“一站式”办理平台有关事宜的公告.pdf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