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是商务部免费为地方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基本职能是针对我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开展境外商务活动过程中遭遇的经贸摩擦、不公平待遇和商业欺诈等,免费提供公共信息、咨询指导并受理投诉,维护我境外商务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
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任军、吴雨)记者2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从6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制度型开放。
意见聚焦的6个方面分别是: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新金融服务、120天内就金融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申请作出决定、支持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便利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转移汇入汇出、完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安排、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等。
根据意见,上述政策措施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地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明确部署承担对外开放重要任务的合作平台先行先试,推动试点地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实现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制度型开放、系统性改革成效、开放型经济质量的全面提升。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认真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在金融领域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工作,持续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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